一、 主要职能
1、了解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督促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法律咨询。
2、做好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3、以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为动力,促进民营企业全面提高素质,提高管理水平,争创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
4、协助民营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促进民营企业做强做大。
5、完成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6、壮大石龙商会,加强商会的服务。
二、 具体业务
1、为有条件的民营企业策划、申报、组建企业集团。
2、为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办理东莞市民营企业办事优先卡。
3、协助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经营权。
4、协助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申报省认定的著名商标和国家认定的驰名商标。
5、协助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申报省、市民营科技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称号。
6、协助民营企业积极参加"民营经济博览会"、"民营企业产品展销会"等,组织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出国参展、参观,以开阔视野,增长见识,加快企业发展。
7、协助民营企业做好人才引进工作,组织民营企业参加专业培训和业务考察。
8、接受民营企业投诉,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解决。
9、组建各行业协会,促进行业内企业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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