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镇政府在金沙湾购物广场举办201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活动现场分为职能部门宣传咨询区、服务行业企业消费展示区和文艺表演区。宣传咨询区由经济和科技信息局、工商分局、石龙司法所等27个单位组成,教群众如何分辨真假烟、酒、食盐、药品等产品,宣传有关法律政策,受理群众的咨询投诉,调解处理消费纠纷。
消费者在消费中很可能会遇到不诚实的商家或者受到不公平的待遇,但是消费者往往因缺少维权知识而吃亏。在咨询摊位前就有一对中年夫妇向司法所所长何煜焜同志问及向拍卖行购买法院拍卖房屋的相关问题,他们在付款后很久也未能办理到房屋的变更手续,所以非常懊恼,何所长建议他们可以先积极与拍卖行协商解决,也可与法院执行局协调解决,并注意可以在二年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拍卖行,依据拍卖合同。因为向拍卖行购买法院拍卖房屋的程序手续办理的形式是和购买普通二手房不同的,主动了解相关程序更能缩短办理时间而且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中年夫妇听取建议后都表示认同。 活动期间,石龙司法所在现场派发了500份《东莞普法》报纸、500本《法律援助服务指南》、300本《东莞法援》季刊和150本《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同时开展免费法律咨询,现场为多名群众解答法律咨询问题,案例包括购车合同纠纷,购买拍卖房屋等10多宗,工作人员耐心为他们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意见。
今年“3.15”活动主题为“消费与服务”,通过多部门集中现场咨询宣传,促进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权益与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与服务社会和谐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转变消费观念,增强消费信心。群众普遍对这样的法律服务活动和服务形式表示认可和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