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下午3:00,在镇政府501会议室召开了“社区法官”工作动员会议,会议由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陈耀林主持,我镇司法所,农业和社会事务局,社区、村的相关领导出席了会议。会议上,陈耀林书记明确了本次“社区法官”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目前法院的工作量多、任务重,一方面为了减轻法院的负担,另一方面为了提高我镇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因此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与石龙人民政府联合发文,进一步完善“社区法官”制度,发挥司法能动性,整合资源,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同时,开展“跟班法律培训”活动,派出社区、村居、企业调解员到法院进行培训。
接下来,司法所所长何煜焜传达了《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法官”工作的通知》(东一法发[2010]6号)文件精神,宣读了“社区法官”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社区法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由陈耀林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由石龙法庭庭长黄伟强、石龙司法所所长陈丽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并且计划于本月16日举行“社区法官”工作的启动仪式,由社区、村、企业派出调解员到法院参加维持三个月的“跟班法律培训”。经学习培训,考核合格后任命其为“社区法官助理”,并颁发任命书。
陈耀林书记向社区、村提出要求:1、能够在法院、在法官的亲自指导下开展熟悉法律程序和掌握调解技巧,是一个提升法律素养和调解业务能力难得的机会,各社区、村(居)、企业要大力支持“社区法官”工作,踊跃报名参加跟班法律培训活动;2、挑选一些热爱调解工作,学习能力强,懂电脑的年轻调解员参加培训,使培训确有成效;3、在培训过程中,要遵守法院的相关规章制度,认真负责,树立良好的人民调解员形象,提升人民调解的公信力。 各社区、村领导在会上均表示“跟班法律培训”的活动创新、实际,能有效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和调解能力,一定给予大力支持。部分社区、村在会上立即报上参训人员名单,积极参与“跟班法律培训”活动。